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字〔2024〕25号)要求,请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校内课程考试的学院(含公共课)报送2024-2025学年秋学期校内课程考试成绩,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5年3月14日前
二、报送材料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成绩登记表(以下简称“成绩登记表”,详见附件1)原件在各校内课程考试学院保存,请报送成绩登记表的EXCEL版和阅卷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2个文件请以U盘形式拷贝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地址五四路校区南院文苑楼106室)。
说明:成绩登记表中的“院系名称、学号、申请编号、姓名”信息已维护好,为保护申请人信息,“身份证号”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填写或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拷贝后,再报送成绩登记表。
三、其他要求
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要求: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考试应在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2.考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通知申请人。
3.校内课程考试结束后,讲座签到表(详见附件2)、考场情况报告单、成绩登记表、试卷、答题纸等材料在校内课程考试学院存档备查。
4.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校内课程讲座和考试,自申请人入学1年内完成(入学起始时间自申请人入学资格公示期满起算)。
附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成绩登记表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讲座签到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