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4〕25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收取和分配使用方案(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报送课程考试成绩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发布
(一)发布对象
以上成绩面向尚未取得结业证书的三批次同等学力人员发布(名单详见附件1),包含:
1.2025年秋季入学的同等学力人员(47人)
2.2025年春季入学的同等学力人员(5人)
3.2024年秋季入学的同等学力人员(33人)
(二)发布内容
本次发布的课程成绩包括:
1.公共课:通用学术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
2.专业课:各培养单位组织的课程。
(三)发布流程与时限
1.公共课考试成绩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后,已于2026年9月24日以点对点方式发送至各相关单位。
2.各培养单位在汇总全部成绩(含公共课与专业课)后,填写校内课程成绩单(模板见附件2),2026年10月30日(周五)前通知到相关同等学力人员本人。
二、成绩复核
(一)个人申请
同等学力人员如对成绩有异议,本人应于2026年11月6日(周五)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核过程
成绩复核工作由相应授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须在2026年11月13日(周五)前完成。
1.公共课成绩复核已于2025年10月12日完成。
2.专业课成绩复核由开课培养单位负责。
三、成绩报送与归档
请各培养单位对在册同等学力人员的全部课程成绩进行系统梳理与审核。对全部课程成绩均已合格的人员,须统一出具合格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3),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加盖公章的附件2,纸质版于2026年11月20日(周五)前一并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文苑楼106室),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版(即附件2、3)请发送至hbutdxl@163.com。
后续将依据合格人员信息办理结业证书,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5079380。
附件:
1.尚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同等学力人员名单(截至2026年10月12日)
2.校内课程成绩单(模板)
3.合格人员名单(模板)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2日